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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县政协强化提案办理要求做到“三不准”
云县政协高度重视办理提案工作,通过认真总结历次会议提案办理经验、教训。去年,县六届三次会议以来立案的108件提案办复率达到了100%,深受委员和社会好评。今年召开的六届四次全会又正式确定 70件提案,为进一步加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力度,云县政协采取新举措,并以云协发〔2005〕22号文件对做好政协提案办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,要求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不但要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部署、有督促、有检查、有落实。而且要认真把好政策关、内容关、质量关、格式关、文字关,要不断完善办理制度,规范办理程序,切实提高办理质量,尤其强调要细化办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,对每一件提案都要做到“三不准”。一是不准不面商就复文。要以提案办理质量为中心,加大面商力度,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,不断提高面商率。城区委员的面商率要达到100%,基层委员的面商率要达到90%以上。二是不准未经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复文。承办单位承办人拟好提案复文,必须送单位领导审核签发后用正式文件行文。其中,对由主席、副主席分别督办的四件重点提案,必须经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承办意见,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办理。三是不准直接转不属于自己单位办理的提案。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10日内,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提案,应及时向县委办或县政府办汇报,经同意后,退回两办汇同县政协提案委重新确定承办单位。 临沧市政协提案委 2005年5月3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