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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好政协立法协商平台 助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
发布时间:2024-12-20 18:31:30     阅读次数:18

【核心阅读】624日,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立法协调小组会议暨2024年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。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参加会议并代表18个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会上作了题为《搭好政协立法协商平台,助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》的交流发言,交流发言从建好立法协商“主阵地”、搭好社情民意“直通车”、唱好法治宣传“重头戏”三个方面交流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取得的成效,得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的充分肯定。本期《学习交流》印发交流发言稿,供大家学习借鉴。

 

 

搭好政协立法协商平台  助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

 
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“健全吸纳民意、汇集民智工作机制,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”。临沧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政协社法委)自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严格执行《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》,以政协立法协商为平台,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情、倾听民意、汇聚民智的作用,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。

一、建好立法协商“主阵地”

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协助人大常委会收集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单位。市政协社法委坚持以立法协商为平台,着力建强阵地,建立制度,明确责任,顺畅工作机制。一是搭建工作平台。注意整合资源,充分利用市政协社法委已有的办公场所、办公设施、工作人员和活动场地,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识标牌、工作制度、人员信息等,设立8个信息采集点,构建起以市政协社法委为主体的“18”立法信息采集点阵地征询网络。实现“一个场所、一套设备、两块牌子、两种职能”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。成立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(临沧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)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担任,明确组织架构、职责分工等。制定《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(临沧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)工作规程》,采取接收任务、制定方案、解读宣传、征求意见、审核把关、会议审定、反馈上报、立卷归档等8个步骤,完成意见征询任务,确保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三是强化专业保障。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队的专业优势,把市政协委员律师、单位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律师作为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根据立法协商、立法征询的需要,邀请参与政协立法协商发言、讨论,确保联系点工作始终在专业化轨道上运行,增强立法意见建议的广泛性、代表性和专业性。

二、搭好社情民意“直通车”

基层立法联系点上连人大、下接地气,是公众参与立法的“直通车”。市政协社法委坚持以吸纳民意为基石,着力健全机制,广纳民意,汇集民智,发挥桥梁作用。一是拓展参与广度。为畅通群众发声渠道,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、察民情、聚民智效能,创新社情民意收集方式,采用网络征集、现场征集、座谈交流、调查问卷等形式,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立法意见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立法意见征集活动,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。如,2023年,在开展《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(草案)》立法协商工作中,市政协社法委探索“线上+线下”广纳民意机制,“线上”利用二维码、联络群,搭建“人人皆可参与”的意见反馈平台;“线下”组织开展立法意见建议征询会,让民意“金点子”搭上“直通车”。二是挖掘征询深度。根据立法征询任务,积极“走出去、沉下去”,认真组织市政协委员深入乡镇街道、社区、行政村等开展专题调研,与市政协委员、界别群众面对面交流,收集意见征询工作。2022年以来,市政协社法委围绕《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》《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,共征到意见建议60条,通过梳理,全部将这些“原汁原味”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反馈给立法机关。三是提升建议高度。坚持把推动法治思维、法治理念、法治方式贯穿联系点工作全过程,把反映情况真实、分析问题透彻、引证资料准确、意见建议具体作为立法建言的标准,在提出具体条款修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坚持问题导向,单独提出具有针对性、可行性或前瞻性的立法协商意见建议,进一步提升立法草案意见建议的高度。如,2023年,在政协委员、社会各方对《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(草案)》提出13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市政协社法委针对当前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,提出了“实行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”“积极探索推行统一开采经营管理”“强化河道采砂信息化建设”等五个方面的建议意见,形成立法协商报告呈报市委、送市人大常委会,相关意见建议均被采纳。

三、唱好法治宣传“重头戏”

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立法参与者,也是普法宣传员。市政协社法委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目标,着力相互融合,遵法学法,守法用法,实现一体推进。一是依托意见征询抓宣传。充分发挥立法意见征询的功能增量,以立法意见征询作为抓手,探索将联系点作用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、促进守法、宣传普法延伸。如,在征询《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(草案)》立法意见中,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;又如,在开展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动中,有效推动《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执法。二是聚焦民生问题抓宣传。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、难点问题,引导政协委员、市政协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普法宣传,采取固定宣传、定期宣传、节点宣传、活动宣传等多种方式,把法律法规条文解释成群众听得懂的“方言土语”,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,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,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。三是围绕平安建设抓宣传。围绕平安临沧建设,组织和动员市政协委员、市政协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,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,推进“八五”普法宣传,以落实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为主线,全力打造具有临沧特色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样板,加快推进法治临沧建设。

 

(本文执笔:侯棕耀;审核:袁自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