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核心阅读】6月7日,在省政协十二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上,省政协常委、市政协主席李银峰同志作了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,提升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水平》的协商发言。土地要素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的具体组成要素非常多,在有限的字数里很难讲清楚,且容易泛泛而谈或放“马后炮”。为撰写好发言材料,李银峰主席带队深入县(区)开展专题调研,从云县等地引入社会资本整治开发土地的做法中找准了切入点。发言材料以临沧为例,梳理分析了土地要素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聚焦引入社会资本这个主题,从项目储备、“水土”规划、引入机制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、新增耕地管护等四个方面逐一回应问题,提出破解的办法措施。写作思维上,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,运用调研成果,小切口选题,不面面俱到,与县(区)和有关职能部门反复交流探讨,仅用1200多字就阐明了增加耕地指标、提升耕地质量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的实现路径。
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
提升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水平
土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,是项目建设的关键要素。当前,在严守耕地红线、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,如何创新制度机制、提升土地整治开发水平、保障项目用地需求,值得认真研究。以临沧为例,当前土地要素保障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。一是耕地保护压力大。根据“三调”数据,由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原因,全市现状耕地569.58万亩,较“二调”减少了144.58万亩,较“十三五”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差109.42万亩。二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。目前,全市八县(区)欠账国家、省级水田指标4207亩,另外欠乌东德水电站占补平衡指标耕地1000亩、水田500亩。三是“水土”融合统筹规划不紧密。水利设施建设与开发土地指标衔接不紧密,有的水库建成后灌区设施及土地开发整治不配套,难以增加耕地指标和提升耕地质量。有的土地开发整治项目远离水利灌溉工程,无法开发出高标准农田,而且土地开发整治成本较高。四是土地整治资金筹措困难。2017年起,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,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,国家和省不再下达专项资金,加之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渠道不畅,导致土地整治既缺项目又缺资金。
针对上述问题,建议高度重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开发整治,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水平。
一是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储备。高质量做好“三区三线”划定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,加强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,充分挖掘宜耕后备资源,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库,高标准做好补充耕地项目开发规划,为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奠定基础。
二是做实“水土”一体开发规划。加强“十四五”水利设施配套工程规划与土地整治开发规划有机衔接,统筹推进“山、水、林、田、湖、草”综合保护和开发利用,围绕灌区建设规划土地整治,聚焦土地整治实施水利工程,确保水资源与土地资源一体规划一体开发,通过项目叠加实现既增加耕地指标又提升耕地质量的双重效益,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参与吸引力。
三是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。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引导、社会资本投入、受益群众参与和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土地整治投资模式,优选和扶持具有土地整治开发资质的企业领衔投资,带动工商资本、金融资本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整治,实现投资多元化和项目规模化,开发高质量的占补平衡指标,逐步破解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难题。
四是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,支持新增土地指标跨区域线上线下交易,用于满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。土地指标交易价格要保障投资主体回收开发成本并获得投资利润,政府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收益优先用于土地整治滚动投入、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。
五是构建新增耕地管护体系。社会资本投资形成的耕地,通过土地租赁流转等方式集中管护,采取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+基地+农户”、“土地整治+乡村振兴产业园”等模式,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、农田非粮化。
(本文执笔:袁自科,审稿:字德用)